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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裏

主僕史百克弟兄

第三篇 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聯合

特殊兒子之族類

保羅說“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林後4﹕11)。此處所說、耶穌的生在我們必死的身(肉身)上顯明,不是指著將來主耶穌再臨時、信徒身體的復活,乃是指著今日信徒在屬靈生命(即基督作永遠生命)上、經歷基督由死復活之生命大能!這復活生命大能之範圍是廣泛偉大的。在此我們僅限於信徒屬靈生命之特別意義和有關之影響、在主要實際經驗中表現,並用聖經例證來指明。這是比較最有助益、最有力量的!我們不是在此講說基督復活生命大能的一些客觀論題,乃是扼要確定的建立一個基礎、使我們神的兒女在主觀靈命上、去查詢探究和祈禱的!時間是短促的、任務是多面的、本分是急迫的、問題是尖銳的、基督徒生活事奉境界中之真正屬靈幫助是稀少的!因此、我們需要確定獲得基督生命復活大能之神聖活的基本原則、特別應用在我們生活工作和事奉上、使其滿有屬靈的果效並經歷其完全的得勝。

聖經神聖的啟示由始至終指明﹕復活乃是一個原則或法則。神的話特別強調復活這件事!照我們所了解和領會的、經中說到復活、有者是公開的、有者是潛伏的。無疑的、自從墮落進入、藉耶穌基督由死復活、解決一切難題、作了新造之人的代表以後,一切出乎神的事、都是經過死而復活的,有新的起頭、有生命之活的價值。請注意:耶穌作兒子(即長大成人的兒子—Sonship)乃是在復活裏(所謂復活就是經過死而出來了)。祂在約但河裏受浸、由水裏上來(豫表由死復活),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3﹕16、17)!經中多次題到這件事—作神的兒子(長大成人)乃是在復活裏!主耶穌作神的兒子(兒子與孩子不同)、不是祂在伯利恆降生時、也不是祂在各各他受死時、乃是祂由死復活之時。“論到耶穌基督…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或標出、宣告)是神的兒子”(羅1﹕3、4)。詩篇第二篇豫示﹕世上君王、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主的受膏者(2),其極限﹕就是釘死埋葬祂!但其真實的結局如何?祂由死裏復活、立刻被宣明﹕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7),接下去就是承受列國為業(8)!祂是由死復活的首生者(西1﹕17),意即祂是特殊兒子族類—長子之教會(來12﹕23)的首生者!今日我們蒙恩作神的孩子、都在增長的過程中,直到我們達到長大成人的兒子、達到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如使徒所說﹕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即長大成人)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基督道的開端即包括那些僅僅停留在身外客觀之活動﹕如、熱心佈道工作、殷勤聚會事奉﹐查讀聖經道理之階段者)(來6﹕1-3);應當像基督肉身日子、在所受的苦難中學了順從(意即進深向前、在身內主觀經歷上、順服聖靈管訓、倒空自己、活出基督)、得以完全(即長大成人)(來5﹕7-9)。所以特殊兒子族類就是在基督復活大能裏、達長大成人者!

神聖的認可和印證

詩篇第二篇這段經文說到這班特殊兒子族類怎樣在復活裏成全神的目的。新約聖經引用數次,都是說出神聖的認可和印證(徒4﹕25,13﹕33,來1﹕5)﹕真正合一、有效祈禱、聖靈充滿、放膽傳道、豫兆奇事、不見朽壞、恆靠神恩、超過天使、管轄永世、敗壞死權(來2﹕5-15)!這一切都是表明當初信徒在基督復活大能裏生活行動、工作事奉的見證。神對這件事—基督復活的見證--乃是忌邪嫉妒的!我們要記得﹕基督徒的經歷有多少能存留到永世,只決定於一件事、即有多少是出自於這個神聖真理—基督之復活大能—的。你曾留心察看、有某些事在開頭確實是出於神、是神行奇事而來的,但神卻允許它經過死亡、為要在復活裏得著至尊神聖的認可和印證?

在復活裏—基督是一切

舊約聖經滿了這個真理的豫表。當我們思考以撒時,就立刻想到、他的出生確是從神來的奇蹟。經上說、亞伯拉罕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羅4﹕19);意即按天然條件、以撒不可能出生。以撒的出生是神蹟、是完全出自於神的,然而神要求以撒必須死,獻為燔祭,以便成為在復活裏的兒子!(亞伯拉罕舉刀時、原則上以撒死—他彷彿從死中得回他兒子來11﹕19)。甚麼叫作在復活裏的兒子呢?以撒是亞伯拉罕的兒子,是神蹟、是完全出自於神的、都沒有錯,但以撒卻變成亞伯拉罕所愛的,代替了基督自己他蒙召的目的(創22﹕2,約8﹕56)!然而亞伯拉罕蒙恩、信服所愛的清早起來、帶著兒子、上山獻為燔祭(創22﹕3)!所以在復活裏的兒子就是沒有代替基督地位的兒子!前一章我們曾說到亞伯拉罕受命就是出去!從吾珥、從迦南、從兒子…都出去了!經中說,更美的復活即指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裏。

以撒豫表主耶穌。祂的降生是神蹟、是出自於神的、是神成為肉身,然而死的原則為祂豫備道路、使祂得著從天而來的至上無比見證—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3﹕17)(即不憑自己說、不憑自己作、完全由父指示、彰顯父)!但甚麼叫作死的原則為祂豫備道路呢?如、祂生在馬槽(即死的原則—卑賤),祂奉獻兩隻雛鴿(即死的原則--貧窮),祂長在拿撒勒(即死的原則--被輕視),祂被罵,祂受害,…都是為祂豫備道路,使祂可以自願捨己、順從父旨,以彰顯愛子之至上無比見證!所以保羅得啟示說﹕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而且末了毀滅仇敵—死,最後、就把國交與父神。萬物既服了祂、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祂的、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原文—神是一切、又在一切裏)(林前15﹕24-28)。意即神子(三一神的第二位)自從降世作人子,就自願釘死十字架、自願行走為祂所豫備死的原則之道路、捨己、順從父旨、以彰顯在復活裏的愛子!祂既將宇宙一切難處都解決了、就有資格得國(得王權),但祂卻把國(王權)交與父神,叫神是一切、又在一切裏!由此可知、在復活裏的愛子、就是捨棄自己的一切、叫神是一切、又在一切裏!今日我們在復活裏作神的愛子、讓神得滿足,也是如此!—在各樣死的原則之道路上、捨棄自己的一切,叫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裏(西3﹕11原文)!

信徒生活行動—死和復活的應用

我們信徒由神而生、由上頭生,成為神的兒女(裏面有基督復活的大能生命),這是生來的特權。但神的話也清楚啟示﹕我們這些信徒也是一些瓦器(意即屬地的、屬天然的、屬肉體的人),裏面雖然有一個寶貝(即基督復活的大能生命),但不能彰顯出來;所以神允許我們四面受敵(如,在家庭中,丈夫無理欺負、妻子無故鬧事、公婆發怨言、兒女不聽話…,在社會中,主人乖僻、同事利用或佔便宜…,這些事都是神允許之死的原則、為我們由豫備道路,好讓我們首先自願捨己、默默無聲、不為自己講理、學習順從父神,使我們這個瓦器得破碎,其次、彰顯活出基督—愛丈夫、愛妻子、愛公婆、愛兒女,敬重主人、親愛同事!),卻不被困住!心裏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復活大能的生命)、也顯明在我們身上(林後4﹕7-10)。(今日世界、特別美國、到處講人權或個人主權。但我們基督徒乃是傳講順服父神主權!使徒彼得說﹕年幼的要順服年長的、我們眾也要彼此順服,神阻擋驕傲的、賜恩給謙卑的!所以我們要自己卑微自己、服在神大能手下、到了時候、神就叫我們升高—彼前5﹕5、6。意即神大能的手就是上文所說神允許之四面受敵、心裏作難、遭逼迫、打倒了…環境。如果我們自願卑微自己、降服在神大能手下、到了時候,(即我們這瓦器破碎、活出基督的時候,)神就叫我們升高了!這個升高有兩面﹕一面是活出基督而升高,一面是環境改變而升高。我們許多經歷都證明是這樣!

這種死和生的經歷(亦即死而復活的經歷)、在我們基督徒身上常常發生,猶如海潮升降、四季循環、樹木凋謝發芽、人體新陳代謝一樣。這種屬靈的經歷、好像愈過愈深的把我們浸入基督的死,為要愈過愈多的認識並彰顯祂復活的大能!請記得﹕我們在地上寄居的年日、總是有更深的死、為要我們經歷更美的復活!就是這樣—經歷死毀滅舊人、藉復活生命增加新人。這新人就是基督自己—是無限豐滿的、是神聖的、是神所印證的!這條死而復活的道路乃是神一生牧養我們、並為我們慎思熟慮、調動萬事效力之佳美歷程!

信徒工作事奉—死和復活的應用

我們信徒在工作事奉上也是經常經歷死和復活。在開頭時神興起某些事工、成全了祂永遠目的之某一部分,確實有證據是出乎神的,但不久走進深谷、陷入極度惶恐死亡之時間中,似乎一切都分裂離散,無物存留!其原因﹕有時是仇敵的逼迫、殘害、惡意追殺;有時是世人所說的天災人禍、悲劇不幸;有時是信徒領袖墮落失敗—貪愛名利權位;有時是內在的痛苦傷心;有時是外在的攔阻壓力;…但不論何種原因、總是死亡掌權!例如,有些世界性的傳道工作、開頭為神使用、經過一些年日的沒落,現又逐漸恢復,但與以前不同—已進深了。前些年上海某教會因注重聖經真理,各處信徒響應,情況熱烈。但因領袖經商(為同工),遭各處信徒誤解,進入可怕死亡—分離四散光景!但十年後、聖靈又引領信徒進入交通,靈命加深了。後經政權轉變進入死亡,現又繼續向前了!這都是說出信徒在工作事奉上、一再經歷死而復活!台灣某教會的情形也是這樣。開頭年日工作事奉皆興盛,因領袖嫉妒逐出屬靈人、落進死亡荒涼光景,四十年後各處信徒都進深向前了!這也就是經歷死而復活!各處教會、各處傳道事工、各處查經班和主日學…都是如此!經中記載耶路撒冷多次毀壞、多次重建,其意義即指教會的見證、屬靈的事工、都是多次經歷死、多次經歷復活的!這種死和生的原則和過程都是神主宰的管治。神的意念就是要我們達到更美的復活、達到基督的豐滿、得著父神最高的印證!

信徒領受真理—死和復活的應用

開頭信徒從神領受某些真理(或實行)。神可能指示我們這些真理非常重要、並且對我們生活事奉有驚人的果效。當神指示我們的時候滿有能力,我們認為得著了很大的亮光。我們很歡喜到處講說、而且也有果效!但不久有某些事發生了。不管那些事是甚麼事,其結果我們因那些真理(或實行)、進入下沉和死亡的光景。開頭那種喜歡到處講說的能力沒有了!從前所盼望的也都放棄了。我們不知道將來會不會再忠誠的講說那些所謂真理?最後我們摸著了生命的源頭、我們好像經上所說﹕當耶和華將那些被擄的帶回錫安的時候、我們好像作夢的人(詩126﹕1)。意即當神將祂兒子(耶穌基督)啟示在我們裏面的時候,我們就要看萬事(包括基督教的一切所謂道理實行作法…不是活的基督的)如糞土,如作的夢一樣!已往許多年日我們所強調的那些所謂真理,現在都因更美的復活(無限豐滿的基督)而失色、退居次要、甚至遺棄了!這就是死和復活的經歷!一切不是神兒子—活的基督的—都要死葬,一切是神兒子的都要復活出來!

從前有一位青年弟兄讀大三的時候、因被主呼召、願奉獻自己、一生事主,不願再讀書,但一位有屬靈經歷之年長姊妹說﹕我們事奉主是一生的年日、不差這兩年;而且這兩年是你青年人受訓練的時日,你應當完成學業,以後再事奉!一位年長的弟兄說﹕你們青年人要事奉神必須認真學習兩件重要的事﹕一,熟讀聖經—最好一字一字的背;二,順從聖靈—即順服聖靈管治和引導。該青年弟兄蒙恩立刻確實認真學習。但畢業後專心事奉時、卻承受許多所謂的真理和實行,特別按照聖經榜樣的,所以事奉很有聖靈能力(其實大部分是人的魄力)。就如講受浸(即定罪受洗錯)、講擘餅(即一餅一杯對、別的都錯)、講地方教會(即一地一會對、公會宗派、零星小團體…都錯)、講各樣恩賜(即牧師制度、方言運動…都錯)…。該弟兄傳講這些信息非常熱心、而且不妥協、自認忠心為主!有弟兄題出異議、立刻斥為巴比倫!贊成者留,不贊成者去!自認是站在神一面的得勝者!(神真是忍耐、沒有立刻叫地開口、罰他下地獄!神仍使用他、牧養幾隻小羊。)過了一段時日、有神僕人開啟天窗;神將祂的兒子啟示給該青年工人,於是他開始轉變、不僅自己向神悔改、蒙了拯救、不再定罪那些所謂聖經事物、而且親愛各團體的眾聖徒、專心用自己所學的活的基督來供應生命了!一位神的僕人曾經說過這樣的話﹕基督的教會不是律法的制度(按自己以為對的聖經事物定罪審判人)、乃是屬靈的生命(即用自己所學之活的基督供應服事人)!這故事就是指明﹕在領受真理上經歷死和復活!在此我們要確定的認識﹕當我們蒙恩重生得救的時候、神為祂自己、已得著我們;當我們蒙恩經歷死而復活的時候、神為祂自己、更多得著我們!這件事大部分是一個奧秘、但在我們的經歷中、卻是極為明顯和真實的!

信徒彼此關係—死和復活的應用

開頭的時候我們信徒因蒙恩得永生、脫離滅亡罪惡異教,所以我們對教會、特別同一個系統、同一個宗派、或同一個地方立場聚會的信徒、就非常的親愛、猶如手足!待我們領受屬靈的真理,知道分宗分派是肉體的行為、是神所棄絕的,我們跟隨聖靈離開原來的團體。結果、原來團體的信徒對你我不但不親愛,反而恨惡打擊破壞!在馬路上遇見、不但不打招呼,反而把臉轉過去!這是證明從前的親愛乃是屬肉體、屬世界之人的愛!過了一些年日、大家都看見屬靈真理、都脫離原來團體,此時又彼此相交、互相親愛。但此時的親愛乃是已經變成神聖、屬天、復活的親愛了!

一九五五年、一位中年的傳道人邀請一位年長屬靈的主僕在特會中傳信息。開頭介紹說﹕這位主僕是我們許多年(二十年)來、從他都是由我們年長弟兄介紹他的職事而來的!而且私下對同事奉的工人說﹕這位主僕真像煉過的精金、壓過的鑽石,我們要與他合作!於是立刻邀請他再回來。這種關係和交往確實是真誠實在無虛假的、然而是出於人、不是復活的!因為我們的存心是想利用他來增加我們這個團體(或宗派)在世界的聲勢。這些動機神都清楚!十三個月後、該主僕果然來了。但談到合作的時候、該主僕發現我們不是建立基督的身體、乃是建立我們的宗派!自然無法合作!因此神許可該團體開始進入死亡、各處聚會一再分裂,直到今日仍未停息!但有工人看見神兒子的啟示,完全站在職事(純粹是屬靈恩賜)的地位上、服事基督的身體,不再搞自己的聚會(或搞自己宗派)。過了七年、再邀請該主僕交通,此時的關係完全是在復活裏、在基督裏!無個人名利權位之貪求、無建立任何派系之思想、更無所謂閉關之屬靈工作,只在主裏(讓主作主)、尋求聖靈的交通,如何同心建立基督的身體(非建立宗派—因宗派是肉體的行為—加5﹕20異端原文宗派,是敵擋聖靈的)?如何服事纔能使各處聖徒達到基督的豐滿的身量?這種關係和相交完全是與神同工,不是與宗派同工!(註)

但該團體有些工人因不滿意領袖作風離開,沒有看見神兒子的啟示,即離棄起初的愛,只是注意所謂屬靈工作,仍是出乎人、不是復活的,所以照原來途徑、另搞自己宗派,結果分而再分!經過爭辯掙扎、痛苦死亡、…仍固執不肯悔改。但神忍耐等候、直到我們眾人看見神兒子的啟示,自願捨己,在復活裏與眾聖徒同心事奉、各盡其職。無緊張、無受壓、無分裂、無貪求、無自傲、無退縮,一切服事都是重在祂必須增加、我必須減少!

上述這些見證都是說明神恩典的帶領,使我們那些出乎人的天然關係都經過死(如困惑、曲解、失望、傷心…),引我們進入復活的和出乎基督的那些神聖的關係!已往我們彼此的相交契合是天然的、屬宗派的,經過試煉破裂死亡,現在我們彼此的相交契合、變為屬靈復活的!保羅說﹕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林前15﹕37),意即子粒是同樣的、但現在形體和將來形體是不一樣的!現在形體是屬肉體的、是羞辱的、是朽壞的;將來形體是屬靈的、是榮耀的、是復活的。這話不僅是指著今世(現在形體)和永世(將來形體),更是指著今日我們經過大小每一個遭遇之前的形體和遭遇之後的形體、都應當是不同的!前者是屬地死亡的、後者是屬天復活的!換言之,在土裏、在墳墓裏的,都是屬人屬天然、暫時的。只有那些跟隨羔羊自願捨棄一切屬於墳墓的,纔能經歷屬靈神聖永遠之復活大能!

復活的性質或本質

前面所說乃是重在復活的事實和其永在的定律,現在我們來看復活的性質或本質。何謂復活?復活就是勝過死亡的偉大權能!地上最大的能力就是死亡!植物動物人類一進入死亡、就不能再回來了;但復活乃是經過死、卻回來了!復活的中心要素是一個生命,而這生命是不見死、不知死,死不能拘禁、不能毀壞、不能除滅的!復活不是指著身體的活潑和氣力,也不是指著魂(自我)的精神煥發,乃是指著基督從死裏復活之大能的生命。這復活之大能的生命現在與我們基督徒聯合成為一體。

藉著重復生(或由上頭生)、我們與神的性情(或生命)有分。經上的話說、一切重生的人都已獲得這獨特的永生(即永遠生命);無人按天性有這永生。我們基督徒一生的真實屬靈經歷、就是藉著死和復活的循環轉變、使這永生增長發育和進展。神對我們這些作祂兒女的最高願望和目的是甚麼?無疑的、就是叫我們生活行動、工作事奉,單單並惟一的憑著這永生!意即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是出自於這永生(即三一神),在這永生裏,與這永生是一同的!到末了、這永生完全取代了我們原來的天然生命!

當教會改變被提之時接近、這真理—死(我減少)而復活(主加增)—必然繼增的強調,使信徒完全得勝的憑這永生(主自己)、而生活工作事奉!當聖徒改變、號筒末次吹響、得勝死亡之呼喊應驗時,不僅是單獨藉著神聖大能外面客觀的運行,並且是藉著基督身體裏面主觀復活生命的得勝(林前15﹕50-54)。這得勝乃是開始自信從主耶穌、得著新生命(永生)、然後天天經歷死而復活、繼續進深向前增長而達到的。這是我們確要承認和感謝之最重要的真理和實際,並且解釋我們所遭遇的每一件事!為甚麼我們必須認識我們天然生命這一面的軟弱、無能、無價值、和無有呢?著重強調而言,叫祂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12﹕9)!祂的能力是何種能力呢?“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祂從死裡復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弗1﹕19、20)。意即祂復活的生命之大能!今日我們信徒愈屬靈、就愈在一切的事上(靈、魂、身體三方面),確實依靠神這復活的生命之大能。

神醫之中心原則—必死身上彰顯復活大能

羅馬八章十一節“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過來。”這節經文清楚指明﹕耶穌基督由死復活之大能靈生命,使信徒的必死身體又活(或活躍、有生氣、可行作)過來。按神的真理,任何的神醫(Divine healing)、其中心原則、是在信徒必死身體上,達到屬靈的目的—彰顯基督復活生命之大能!這不是說神醫必然或一定使必死身體上、有關血肉骨之疾病得著醫治或完全好了,乃是指著信徒必死身體上、有關生活事奉的某些攔阻實現神目的之軟弱或缺點(如暴躁、發脾氣、動肉體…)、都勝過都超過了!其意義就是信徒在靈裏時時接觸這神聖生命、以致能活出、能作出、能表現出許許多多按天然人所不可能的事!這種神聖生命的大能是不被肉體(舊人)所捕捉或利用的!例如,一位在政府機關作事的弟兄,因公到一對殘障夫婦家填寫一分必須表格。經丈夫開門坐在客廳,妻子從臥房出來、不分皂白、破口大罵﹕滾出去!滾出去!該弟兄無暴躁、無脾氣、無任何肉體…,反而溫柔的向她說﹕我愛你!該婦人受感,安靜坐下填表。第二天、該對夫婦親到辦公處、持一封道歉信、請該弟兄原諒。這故事說明﹕基督由死復活之生命大能,在這位弟兄必死之身體上(即似該暴躁、似該發脾氣、似該動肉體…之必死身體)、得以彰顯出來!該弟兄所以能讓基督復活生命的大能在他必死之身體上得以彰顯,完全在於他時時信服神的管治和訓練!亦即上述他時時接觸這神聖生命,或時時思念(體貼)聖靈!這是信徒在必死身體上得著神聖醫治真實見證之一種!如果信徒缺乏時時信服神的管訓,缺乏時時接觸神聖生命,缺乏時時思念聖靈,就其結果、常常是陷進死亡!請注意﹕一切受神生命(聖靈)管理、充滿、佔有的情勢和氣氛,常常是屬靈人更新、恢復、暢快、強壯、加力之場所和地位!

古時聖徒勝過死的見證—得著更美的復活

如果以諾豫表那些不見死而改變被接升天的信徒,就我們必須記得、以諾因著信(即信服)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來11﹕5)。但以諾的這種信服之本質是甚麼?這種信服就是在凡事上、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完全依靠這神聖生命!因此他作了基督由死復活永在的見證人。當主耶穌再臨之日接近的時候,我們將要被各樣環境試煉所逼、只能專一依靠信服祂的生命(即主耶穌勝過死亡的生命)。歷世歷代那些得勝之神的子民都是藉這神聖生命、而生活而事奉。仔細研讀舊約聖經、就會發現只有信服這復活生命(即主耶穌)的,纔能得著神的辯護和證明。他們的動機就是勝過死和死權、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新約開頭那些信徒明顯的特性、就是他們在靈裏升高、表現出之生命,是不見死的生命,亦即基督復活的生命!“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神叫祂復活.因為祂原不能被死拘禁”(羅6﹕9,徒2﹕24)。

生命的主和死亡的主之爭戰

有一件事我們應記住,死不僅是一個律、是一個原則,並且是一個有位格之人!經上說,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2﹕14),有人譯為死亡之主。主耶穌自己是復活和生命(約11﹕25),是生命之主(徒3﹕15)。意即接觸死亡就是接觸魔鬼。接觸生命就是接觸主耶穌。故保羅說,基督在我們裏面成了榮耀的盼望,意即基督復活的生命是我們榮耀的盼望。舊約題到埃及的重大爭戰、顯出至尊神聖大能的運用,不是起始於耶和華與法老或埃及人中間的爭戰。但因為他們在神聖啟示和顯現之同在面前堅持背叛,所以到最後他們全被毀滅。其實、真實的爭戰乃是耶和華與埃及一切的神(出12﹕12)之間的爭戰。埃及一切的神就是撒但(曾要與至上者同等,並僭取這世代的王)屬靈氣政體的一部分。若明白這些故事、就很清楚,這種爭戰乃是生命的主和死亡的主之間的爭戰。當初以色列人由埃及黑暗之國和死亡權下被遷移出來,都是因羔羊的血(豫表基督釘十字架,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惡者整個政體集中一切力量將人子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那知祂藉著死進入惡者政權之最深處、不僅敗壞掌死權的魔鬼、並且擄掠牠一切執政的掌權的…;但因祂那不見死,死能拘禁之生命、從死裏復活,成為由死復活的首生者;今日一切與主聯合者、都與這位首生者(即長子)成為一體!經中說到長子的教會(來12﹕23)即此意。基督身體最後勝利、即啟示錄十二章十一節之話的完成!—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魂生命)。他們乃是藉著內住展的、撒但的權能乃是藉著基督復活的生命在我們裏面增加而被破壞的;換言之、撒但能力被毀滅,只能藉著我們經歷死、認識基督復活的大能,並愈過愈深的接受祂復活生命而達到的!

基督復活—解除一切天然限制

基督由死復活有一特殊性質,即任何天然的限制和約束都解除了。時間空間不再控制祂!這個復活的性質和原則、也恆常應用於今日。當我們活在基督復活生命能力和價值中之時、我們就成為永遠之子、宇宙之子!我們的禱告不單可摸到地極、並且可上達寶座、下至陰間!我們的存在和工作、或所是所行的,都是屬於宇宙的範圍和永世的境界,再無任何限制了!因此、我們天然(或肉體)的生命不再是標準法則和軌範;我們天然的能力(如知識、道德、社交、身體、偶發事件…之能力)不再影響屬靈屬天之事;我們身體的軟弱病痛、也不再是障礙困難了!我們蒙召有確定果效的生活和事奉、就是惟獨依靠並全然活在基督這個復活生命之大能裏。然而我們要牢記﹕神的目的是要我們一直活在這個復活超然的境界中,但仇敵千方百計要把我們從這境界中推出去、毀壞我們。“他們彼此商議、專要從他的尊位上把他推下”(詩62﹕4)。

復活生命至尊價值—識別基督的身體

此外、我們必須看見,這復活生命所加強和增進之一切方法工具媒介,都是清晰完滿為著基督的身體來使用的!這復活生命乃是整個團結之身體的生命,每一個肢體只能從這團結身體之生命得著真實的供應。這整個團結之身體的論題、在此不能詳釋,但我們必須在這篇信息末了、說幾句結束的話。因為我們在此乃是論述處置與基督聯合之問題,而基督是祂的豐滿(即全身體)的頭;基督不僅僅是頭、而且是全身體(頭和體合起纔是全身體)。頭生活行動就是全身體(各肢體一同)生活行動。葡萄樹(包括眾枝子)如何、枝子也如何。末後亞當(包括整個族類)如何、祂族類之每一肢體也都如何!以前我們曾說過,現在再強調﹕基督是頭、如何(1)從聖靈而生—作嬰兒;(2)從聖靈受管治和訓練—一、作孩童(受割禮、奉獻、過節…),二、青年(在所遭遇的苦難中、默默無聲、學習順從…);(3)從聖靈受膏—長大成人(一舉一動皆出於父神)。基督是身體、(眾肢體)、也如何(1)從聖靈而生—在基督裏作嬰孩;(2)從聖靈受管治和訓練—一、作孩童(尋求基督開端的道—領人歸主、教會各樣事奉、研讀聖經真理…),二、作青年(在所遭逢之苦難中、默默無聲、學習順從…);(3)從聖靈受膏—在基督裏達長大成人(一舉一動皆出於基督、彰顯基督)。保羅說﹕我們(基督的身體)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即接枝在一起—羅6﹕5),並且祈禱、使我們在經歷上愈過愈認識祂復活的大能(腓3﹕10)。這件事也是聖靈的禱告,使各處基督的僕人們得以尋求—約翰四章21、25、26節所說,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在靈和真裏(即在基督自己裏,在祂復活生命裏)敬拜—這個新時代生活事奉的基本原則和道路,成為眾教會的實際!

(註—)常有聖徒題出下列數問題,謹簡答於後。
(1)宇宙教會和各處教會之定義和關係是甚麼?宇宙教會即基督整個身體—基督是頭也是身體(林前12﹕12)—亦即一切信徒都表現活出基督。各處教會即無論在何處(甚至兩三位信徒)讓基督作頭者(即不接受任何團體、組織、宗派、工人…作頭)、就是該處之教會。各處教會都是表現宇宙教會。各處教會絕對獨立、只向寶座負責,彼此之間、僅有屬靈交通、無牽制、無壓力,一切事奉皆由各處教會(核心信徒)直接摸著聖靈敏銳感覺(Sensitive to the Holy Spirit),順從聖靈指引而行。雖然有時各處不同,但互相尊重聖靈的帶領。

(2)何謂限制聖靈?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其目的是藉聖靈啟示祂永遠旨意—神兒子耶穌基督的。由於耶穌基督是豐滿無限的,所以聖靈的啟示也是無限的!因此,今日各處教會帶進基督、彰顯基督的道理、解釋、認識、經歷、作法、實行、…都是有限、不完全、需要調整、不能絕對固定的,因為總有更多更豐滿的亮光、等待信徒去發掘的—經上說到基督的豐滿﹕那地的石頭是鐵、山內可以挖銅(申8﹕9)。如果某處教會對某種道理、經歷、實行…固定不變、就其結果、必是開始限制聖靈了!

(3)何謂宗派?一切限制聖靈的、阻擋聖靈的、就是宗派!意即人的手(人的思想、愛好、主意、手段、作法…)伸出來、編成固定信條、教訓、實行…、實際限制聖靈、叫信徒去遵守、甚至控制信徒的,就是宗派。今日許多團體就是這樣。有些以某某宗派為自傲的,更是證明無屬靈感覺,已變成世界一種社團。宗派是人行走在其中,各處教會是主行走在其中!

(4)何謂與神同工?原則上、一切信徒都應該是與神同工的。但保羅所說我們與神同工的乃是特別指著有屬靈恩賜者(林前3﹕9)。這班人與神同工、完全無個人名利權位之貪求,更無建立任何派系組織之思想,僅將自己所學的基督供應給眾信徒(不管何民何族、何宗何派、何組織…之信徒、都需要基督的供應),使他們成為彰顯基督、活出基督的屬靈人。所以他們與神同工的一切事奉、都是在靈和真裏、而為著建立各處教會、亦即建立宇宙教會(基督身體)的。雖然他們所服事的範圍很小(甚至僅僅幾隻羊),但按神看、他們乃是真正超時間、超空間、藉幾隻羊、服事了整個基督的身體。這是新約時代的奧秘﹐並且是主親自帶來在靈和真裏超時間、超空間並有永存價值之事奉﹗

為了遵從史百克弟兄“白白地得來、白白地捨去”(太十8)、不圖牟利、他的信息務要逐字逐句轉載的心願,我們特別懇請,你若要與他人分享這些信息,請你務必尊重他的心願,白白地送給他們——不作任何改動、不收任何費用(必要的分發費用除外)、並附上這一聲明。